1)在公用洗手間旁或在適當位置宜設殘疾人專用的洗手間。設專用洗手間后可取代在公用洗手間的殘疾人廁位。
2)專用洗手間采用平開門時,門扇應向外開啟,門扇開啟后通行凈寬度不應小于0.80m,開門執手應采用橫執把手,門鎖應安裝門內外均可使用的門插銷,在門扇內側應設關門拉手。
3)洗手間的面積不應小于2.00X1.30m或1.80mX1.80m。
4)洗手間內設高0.45m的坐式便器,在坐便器兩側設高0.70m的水平抓桿,在靠墻壁的一側設高1.45m的垂直抓桿。
5)洗手間內應設高0.60m的放物架和高1.20m的掛衣鉤。沿洗手盆的三面宜設抓桿,洗手盆高0.80m,抓桿高0.85m,相互間距為50mm。
6)抓桿直徑為32mm至40mm,內側距墻面40mm,抓桿要安裝堅固,應能承受身體的重量。
7)洗手間的地面應平整,不光滑,不積水,沒有高低差,應采用遇水也不滑的地面材料。
8)專用洗手間必須設置應急呼叫按鈕。